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和《安徽工程大学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修订)》,受党委组织部委托,审计处成立审计组,对魏长顺等9位同志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期间,若有需要反映的事项,可直接向审计组反映。审计组将依据审计职权范围在审计期间进行核实、处理、回复,并对反映的情况和反映组织(个人)依法保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审计组工作予以监督。
审计组联系地址:安徽工程大学行政楼A座 1002
审计组联系电话:代晓维 0553-28713139
经济责任审计组
2024年9月5日